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分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等有关,现对秦皇岛分校所需信号与系统集成化综合实验平台套件采购(进口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分校所需信号与系统集成化综合实验平台套件采购(进口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秦皇岛分校,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采购内容:秦皇岛分校所需信号与系统集成化综合实验平台套件采购(进口设备),预算约33万元
2.5招标范围:秦皇岛分校所需信号与系统集成化综合实验平台套件采购(进口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
(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其安装等附带服务的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时间,下同),到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356号中房大厦402房间)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4)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原件(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5)提供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板块()的查询页面截图6)厂家项目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1日下午15:00时(时间),投标地点为秦皇岛分校综合实验楼1422室(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143号)。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其安装等附带服务的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3、因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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