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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 扎心了老铁!百万豪车转眼变成一堆零件

类别:今日焦点 日期:2017-10-11 15:18:01 人气: 来源:

  2017年元月2日晚上19:00左右,省迁安市木厂口镇杨纪庄村发生一起被盗案,一辆虎揽胜越野车被盗了。

  司机说丢失的这辆虎车原本打算第二天借给朋友当婚车使用,由于出婚车时间比较早,这才把车开回了自己家。

  当天19点左右司机媳妇出门喂狗,过了几分钟后她听到发动机有动静,这个时间大概是19点10分,司机赶紧出来一看,停在门口的虎居然不见了。

  据警方介绍,像这种高端车,它的钥匙都是有芯片的,没有钥匙的情况下,打火特别麻烦,半个小时都完成不了,十分钟的时间,只能是钥匙开锁。

  案发地点是距县城近30公里的农村,且案发时间在晚上19:00,正值农村人吃饭、串门的时间,这让直觉十分蹊跷。

  车主回忆,案发前几天感觉到有一把车钥匙不太好用,就把钥匙送到了一家维修店进行修理。会不会有可能是维修店人员私下偷偷配了一把钥匙把车开走了呢?维修店的工作人员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必须有钥匙才能开车,配钥匙需要把车开到现场。那么推测嫌疑人从这家维修店偷配钥匙行窃车辆显然是行不通的。

  警方最终排除了车主被报复的可能,确定这是一个车辆被盗的刑事案件。一辆豪车绝对不会凭空消失,警方最终决定以车找人,从车入手根据它的去向寻找嫌疑人。

  警方通过和车辆信息一直追踪到了市的丰润区,并对周边地区进行了地毯式搜寻,都没有找到失窃的虎车。

  二手车市场老板在实地查看了这辆车之后,担心这辆车来不正,并没有购买。根据老板提供的通线多岁的王姓男子。

  这样一来,王某在案发前接触车辆,并且有充足的时间配钥匙就成为可能了。据马某回忆,他将老板的车借给朋友王某时看到与王某同行的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他清晰地听到王某喊对方“徐哥”。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和徐某曾在一个工厂上班。在案发前和案发时间段,二人联系异常频繁。并且在案发一个多月前,王某和徐某在当地汽配城给一辆虎车配过钥匙,却说不清车的手续及配置。至此,警方认为王某和徐某很可能就是盗窃虎车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两人卖车,警方随后将其二人归案。

  经,二人供述,早在一个月前就密谋偷车,王某以朋友结婚需要婚车为由骗取马某信任。因为是朋友,马某并没在意,就征得了老板同意借了车。

  案发当天,那辆熟悉的虎车果然进入了他们的视野。两人在司机进之后,趁机用之前配的钥匙打开了车门,绝尘而去。

  据嫌疑人王某交代,车到手后他不停的找买家,但一直无人接手。在把车的信息挂在网上之后,一个安徽的买家联系到他们,双方商议17万成交。根据王某提供的地点,警方火速赶往安徽调查车的下落。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收购虎车的嫌疑人徐某归案。徐某交代,收购虎车之后,与另外两名同伙,将车拆解分割,卖给了的一个男子。警方在汽配市场找到了虎车的发动机及主要零部件,另外在徐某同案亲属家里找到了部分零部件。

  至此案件成功侦破,两个犯罪嫌疑人到案,而且斩断了一条专门收售赃车的违法犯罪网络,成功抓获了5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让人惋惜的是,价值百万的虎,只剩下一堆散乱的零件。但是,无论是偷盗者还是明知来不正还收购二手车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

  Q1:今天我们的节目请到的嘉宾是中国刑研究会的副秘书长彭新林。彭老师您看,王某两个人盗窃了一辆虎车得手了,这辆车价值150万,从刑的角度来讲,《刑法》上应该追究他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A1:王某等两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的财物,其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的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而且这个虎车的价值是150多万元,那么根据相关司释的:只要你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那么数额特别巨大的线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财产的刑罚。

  Q2:彭老师,最后这个车是找回来了,但是它已经变成了一堆零件让人看着特别心疼。我想问问您,就是收购二手车的人,他们要不要量刑?该怎么量刑?

  A2:收购这个虎车的人员,其实他们的行为也是《刑法》的相关的。因为他明知这个虎车是来不正、是犯罪所得,你还予以收购的话,那么就是了我们《刑法》第312条的,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而且像他这种情况因为虎车的价值比较高,那么按照有关司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就是应当认定为是情节严重。那么情节严重的线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档次。

  Q3:那很多收购,比如二手车或者其他旧物的人,他说我不知道这是怎么来的,那怎么证明他是明知故犯?

  A3:你像在本案中,收购二手车的这个叫徐某吧,他没有正当的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这个虎车,而且没有的手续,那么按照我们司释的,就应当认定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涉案的虎车是犯罪所得。

  A4:应当说近年来确实有一些涉案的被偷的车辆进入了二手车的市场,但是我想随着国家对这种旧的机动车交易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的制度健全完善,加上现在的机动车它都有固定的这种车架号、发动机编号、出厂日期,这种车它要在道上行驶常困难的。因为按照我们交通管理法规的相关,你一个车辆它是一个特殊商品,它的社会价值主要是体现在社会层面,必须要在道上行驶。那么你一个偷来的虎车肯定没有的手续,它也不可能像其他购买的这种汽车可以在道上正常行驶。所以对购买方,对购买人来说它其实无法发挥这个汽车的社会功能。那么就偷车的这一方而言,国家对这种旧机动车的市场交易它的监督管理是日益地严密和完善,你要销赃非常地困难。所以一方面对于盗车者来说,他这个偷窃汽车的行为是一个刑事犯罪,应当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由于汽车的价值相对比较高,你销赃比较困难,所以很有可能就是得不偿失,你偷来了车但是卖不出去。总体上而言,还是应当综合治理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更为重要的是治本,要堵塞这种销赃的渠道,这里可能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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