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和示范)推荐创建工作。
此次示范平台和示范推荐创建工作要求各市(州)经信委先对照示范平台、示范申报条件,从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中择优推荐1-2家参评,推荐工作于2017年11月20日截止。同时要求各市(州)经信委通过省级示范平台和示范推荐工作,带动本地区小微企业开展创业创新活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今后各地可比照省示范平台、示范的条件、标准,开展市(州)示范平台、示范评定工作,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聚集社会资源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讯员:刘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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