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相信大家都没少听过,有人会把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认为都是工商。
工商局有,企业要在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报送上一年企业经营数据,并向社会公示。这就是工商年报。如果企业没有在时间内完成年报工作,在年报工作结束之日的10个工作日内就会被列入“经常异常名录”;
企业如果按时年报了,但是年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工商部门通过抽查、举报等方式查实了企业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在查实当日10个工作日内,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企业,也就是经常说的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相符的问题,这种情况,工商部门一旦发现,企业也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从的情况来看,其实,经营异常名录主要是针对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的监管。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不相符或有问题,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2015年12月30日工商局发布第83号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针对那些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规且情节严重的企业约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比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如果3年仍未改正,会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3.除了“经营异常名录”升级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外,如果企业违反诚信交易原则、市场秩序、违规直销、非法传销或者消费者权益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一经查实,也会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表。
我们可以看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虽然都是工商处罚,但却是两种不同的处罚,“黑”的不一样。
对此,有着“一站式商业服务平台”美誉的顶呱呱,其专门负责工商异常处理的高级资深专家、工商管理博士杨林表示,经营异常名录是对违规和信息不符的处理,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是对严重违规和违法的一种工商处理,两者处罚程度不一样,影响也不一样。特别是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在很多方面都会收到,距离吊销执照也相差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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