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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瞄准新手“微商” 以开通业务为由骗钱

类别:微商企业 日期:2020-11-28 19:49:03 人气: 来源:

  温州网讯 27岁的龙湾人陈女士,本打算一心一意经营自己的“微店”。然而,就在她刚开始做“微商”没几天,就遇到了一个高级骗子。骗子不断出招,环环相扣,使陈女士损失了5.3万元。

  去年12月,陈女士开了家“微店”,专卖母婴产品。当月28日晚上8时许,一个微信名为“如梦”的微信号(曾某)向陈女士购买商品,对方向陈女士发送了一条链接,称不能完成交易。

  陈女士好不容易等到客户,自然要想办决。她进入曾某发来的链接,发现自己的店铺因“消费者保障协议”未激活而不能完成交易,按链接的,陈女士通过扫码的形式缴纳“金”1000元。让陈女士不知情的是,实际上,她这1000元是往曾某的“寻宝天行”游戏账号里充值。

  之后,陈女士按对方要求又支付了2000元开通“假一赔三”业务,实际上,这笔钱是为曾某的“傲付”游戏账号里充值。最后,链接里面的“微信客服”(曾某扮演)告诉陈女士已激活,但需提供银行卡,且卡内余额不能少于3000元,方可将已支付的3000元金退还。陈女士又用微信扫“微信客服”发来的二维码,这次扣除了5万元。这5万元,最后充值到了曾某的“寻宝天行”账户内。

  曾梦见大海涨潮某今年23岁,福建人。据其交代,去年,他注册了20多个微信号,专门去寻找新开的微店店主,通过微信和店主聊天,称自己在他们家的微店里买了东西无法支付。在骗走陈女士的钱后,他将5.1万元的“寻宝天行”游戏点卡,以4.08万元卖给26岁的福建人关某,关某明知这是赃物,还予以收购。对于赃款,曾某将其中的2万元放在其姐姐处,曾某姐姐明知是赃款,还帮忙保存。

  日前,龙湾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利用微信进行盗窃的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曾某退还3.3万元,关某退还2万元,并取得陈女士的谅解。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曾某姐姐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关键词:新手微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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