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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兼职做微商不妥

类别:微商企业 日期:2021-1-2 19:04:01 人气: 来源:

  浙江乐清一老师在上班时间开展微商兼职经营活动,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被学生家长投诉至当地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有关教师被立案查处。由此引发热议。

  互联网时代,微商已经成为很多人朋友圈中又爱又烦的“微妙来客”,如今,微商圈中悄悄地多出了一类人群——人民教师。对此,支持和反对的声音皆有,支持者认为那么多人从事微商,为何偏偏老师不行?反对者则认为为人师者怎么能去做微商,这显然不合适。细细思考,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之处。但老师兼职做微商,确实不合适。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是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的基本要求。小学老师做微商,甚至在上班时间、上课时间还在不停地发微商广告,一门心思全部扑在做微商上,显然不符合爱岗敬业的职业规范要求,实质上是一种师德的行为。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当老师把主要心思花在做微商赚钱时,连在上课时间都不忘发微商广告,必然会挤压日常备课、教研等时间,《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2008年修订)》所要求的“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学生。不得敷衍塞责”必定会沦为一句空话,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从法律角度说,纪委查处老师做微商,有政策依据。在当前的教育下,老师做微商,实际上卖的不是商品,而是老师的身份,客观上是在“”家长消费,可能让家长担心孩子被老师穿小鞋、不受待见,而不得不从老师手里购物。换言之,老师做微商向家长推销商品,俨然是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进行推销,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送礼收礼行为。根据《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总之,老师的职业特殊性,决定了老师必须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但这不能一味地靠情怀和引导,需要提高教师工资收入,让老师靠收入就能过上有的生活,不必靠做微商来赚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梦见杀人不见血

  

关键词:如何做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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