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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县调查上百“长期拿钱不上班

类别:今日焦点 日期:2017-4-20 9:45:04 人气: 来源:

  4月13日,有关河南省鹿邑县原党委委员、处主任邱海山、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职权、贪污、受贿一事引起广泛关注。根据相关通报,邱海山为女儿档案年龄,让女儿“7岁上警校、10岁当、长期领工资”,而涉事鹿邑县被曝130余名长期不上班吃空饷。4月13日,有关河南省鹿邑县原党委委员、处主任邱海山、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职权、贪污、受贿一事引起广泛关注。根据相关通报,邱海山为女儿档案年龄,让女儿“7岁上警校、10岁当、长期领工资”,而涉事鹿邑县被曝130余名长期不上班吃空饷。

  4月13日,记者联系鹿邑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相关案件正在推进,针对部分吃空饷的问题,县上成立了调查组,如有调查结果将会及时通报。

  4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看到了这份河南当地警方内部明传电报。这份由河南省下发的《河南省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说详细叙述了河南鹿邑县原处主任邱海山等人通过徇私舞弊和造假等手段谋取的过程。

  通报上写明:2011年以来,邱海山为了给其1993年出生、当时正在上学的女儿邱某提前准备一份工作,先后违规办理了1988年出生的户口和2003年原开封警校毕业的学籍,利用不正当手段办理了2003年7月到鹿邑县工作的有关“毕业生分配”手续和公务员登记备案,最终为女儿谋取到了公务员身份、编制和财政工资,实现了其女儿“7岁上警校、10岁当、长期领工资”;张季梅利用担任鹿邑县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年龄,伪造毕业生分配手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工资等级审批表》、《干部介绍信》等文书、证明材料,将正在上中学的儿子孙某某从县人民检察院“空转”到鹿邑县,邱海山、随后为其补充完善了《接收、调入人员备案的请示》等相关人事手续,孙某某凭借着这一整套假档案、假手续从一名正在读书的中学生变身为一名国家干部。

  此外,邱海山在为其女儿骗取公务员身份的过程中,其他相关利用违规补录、变更户籍信息等手段,为其女儿办理了6个虚假户口和身份信息,还了父亲“邱海志”,母亲“任艳”等虚假信息。张季梅也通过机关户籍对此其子孙某某的年龄和姓名。

  记者注意到,如果按照这份通报材料推算,邱海山女儿从10岁开始“当”,那么在东窗事发前,其冒领空饷的时间已经有13年。

  根据通报披露内容,2016年4月至8月,在河南省委第六巡视组、鹿邑县纪委、驻纪检组先后对鹿邑县入警造假问题进行调查期间,邱海山等人为了,将全局500余名的人事档案拆分、转移、隐匿甚至部分;为避免留下作案踪迹,将县办公区域相关设备;为防止电子数据被恢复,将县局处3台存储有大量重要人事信息的办公电脑硬盘格式化后彻底砸碎;为了获悉调查组动态,安排、有关人员严密调查组工作动向。

  通报称,邱海山等人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被省纪委、省委巡视组有关领导同志称之为“公然省纪委权威、公然省委巡视组权威、公然对抗组织调查”的恶劣典型。

  通报称,鹿邑县原主要领导在任期间,不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工作职责,长期懒政怠政,工作严重失职渎职,导致队伍纪律松懈、作风疲沓、战斗力低下、工作严重滞后,违纪违法问题持续高发。该局130多名长期不上班、吃空饷,个别在企业任职、领取报酬,多个及主要警种一把手长期空缺,特别是在重大人事问题上不集体研究、不上会、不讨论,仅凭邱海山口头汇报办理,致使邱某、孙某等7人以“假学历、假履历、假身份”骗取公务员和人民身份,影响十分恶劣。为此,河南省纪委对鹿邑县原局长设、原张建功予以了严肃责任追究。

  据了解,去年8月9日,邱海山、张季梅、3人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鹿邑县原处张晓耀等29名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4月13日,记者致电鹿邑县,该局宣传科相关负责人石说,针对所通报的相关问题,县里专门成立了调查组正在调查处理,相关案件正在推进,鹿邑县作为被调查方不便透露过多信息。另一方面,石说,如果调查组有相关调查结果出炉,将会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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